经国务院批准,2015年11月27日,商务部王受文副部长与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曾俊华司长在香港签署了《内地与香港CEPA服务贸易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将于2016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我办廖京山主任参加了内地与香港CEPA联合指导委员会第十八次高层会、《协议》签署仪式等活动。
在CEPA第十八次高层会上,王受文副部长和曾俊华司长回顾了CEPA实施以来,特别是《CEPA关于内地在广东与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议》(以下简称《广东协议》)实施以来的成效。王受文副部长充分肯定了《广东协议》实施所取得的成果与经验,通过《广东协议》,内地在广东率先与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为内地全境进一步扩大对香港服务业的开放进行了积极探索。他指出,在《广东协议》先行先试经验的基础上,《协议》是首个内地全境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方式全面开放服务贸易领域的自由贸易协议,标志着内地全境与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他表示,内地与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不仅有利于香港巩固国际金融、贸易、航运等中心地位和发展新兴现代服务业,也将为内地服务业发展带来新的活力,推动内地与香港经济的全面深入融合,实现两地经济共同发展。
活动期间,廖京山主任向商务部台港澳司孙彤司长、国务院港澳办交流司向斌司长专题汇报了《广东协议》实施以来的主要成效、经验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省港澳办经济处供稿)

